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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30 17:08:16 股吧网页版
兰花科创:兰花科创舆情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31


舆情管理制度

(经公司202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山西兰花科技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不实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闻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舆情应对坚持“科学应对、突出导向、注重实效”
对公司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
领导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组成。舆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公司证券与投资部。

第七条 舆情领导小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
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研判分析和处理工作,就处理应对工作做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向证券监管部门信息上报工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各业务部门根据职责及时监控媒体、网络、自媒体
信息,包括网站、微信、微博、公众号、视频号等自媒体渠道,及时收集、整理上述官方自媒体的互动、评论、留言等舆情,并将情况通报证券与投资部,由证券与投资部根据舆情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反应及处理。

第九条 公司下属分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负责监控媒体发
布的与本单位相关的报道信息,若发生舆情事件,第一时间将信息汇总报送至证券与投资部,并协助证券与投资部对相应事件进行核实。
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十一条 公司证券与投资部应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
重大影响的舆情、社情,跟踪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变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的信息和处理情况汇报舆情领导小组,并按要求及时上报监管部门。

第十二条 公司发生重大敏感事项时,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加强预
测预判,强化监测监控力度,积极制定和采取有效应对措施。

第三章 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三条 舆情信息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掌握舆情应对的主动权。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保证对外宣传工作的一致性,同时保持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形下,解答媒体疑问、消除疑虑,以避免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谣传。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化险为夷。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化险为夷,塑造良好社会形象。

第十四条 舆情信息报告流程:

(一)公司相关部门及分子公司在知悉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影响的舆情信息后应立即汇总整理报送证券与投资部,证券与投资部核实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应及时向舆情领导小组及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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