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1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方香江
支付业绩补偿款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于 2018 年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方香江”)持有的森岛宝地、森岛鸿盈、森岛置业(以
下合称“天津三公司”)各 65%股权,支付交易对价合计为 250,164.00
万元;
根据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南方香江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由于天津三公
司截至 2021 年度期末合计计算的业绩承诺期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低于预
测的业绩承诺期净利润合计数,南方香江需在 2022 年 5 月 16 日前向公
司支付 203,689.478606 万元业绩补偿金;
截至 2022 年 5 月 16 日,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付的业绩承诺补偿
款为 10.4 亿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 99,689 万元。目前,《盈
利补偿协议》约定的业绩补偿金支付期限已到期,因业绩承诺补偿款金
额较大,南方香江未能按期全额一次性支付完毕,对其未能如期支付剩
余部分业绩补偿款深表歉意。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履行进展情
况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0)。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前次重组交易对方剩余业绩补偿金
支付期限的议案》,同时,南方香江就其分期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并承
担延期付款利息事项进行承诺:
(1)2022年7月31日之前,南方香江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业绩补偿金9,089
万元。
(2)2023 年 7 月 31 日之前,南方香江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业绩补偿金
60,600 万元。
(3)2024 年 4 月 30 日之前,南方香江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业绩补偿金
30,000 万元。
(4)尚待支付的 9.9689 亿元业绩补偿金自 2022 年 5 月 16 日开始计息,
以每笔业绩补偿金实际支付给公司之日停止计息,利率以 2022 年 5 月 16 日至实
际支付该笔业绩补偿金期间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为准。
(5)业绩补偿金利息的支付由南方香江向公司支付每笔业绩补偿金的同时支付该笔业绩补偿金相应利息。
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南方香江已按分期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承诺约
定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 9,200 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到南方香江支
付的业绩承诺补偿款 113,200.00 万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补偿金为
90,489.00 万元。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提
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61)。
截至 2023 年 7 月 31 日,南方香江已按分期支付剩余业绩补偿款承诺约
定向上市公司支付业绩补偿金 60,489.478606 万元,公司已累计收到南
方香江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173,689.478606 万元,剩余待支付部分业绩
补偿金为 30,000.00 万元。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7 日、
2023 年 7 月 6 日及 2023 年 8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业绩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2-087、临 2023-014、临 2023-016)。
业绩补偿义务人南方香江已向公司确认,预计无法在 2024 年 4 月 30 日
之前支付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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