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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4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ST 宁科 公告编号:临 2024-116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及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及风险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宁科生物)整体债务规模为 27.49 亿元、其中逾期债务总规模为 19.40 亿元,涉诉债务规模为 16.63 亿元,除子公司宁夏华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辉环保)的银行账户外,公司及子公司所有银行账户被冻结,严重缺乏用于偿债的资金和流动资产,并且,重要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目前处于临时停产状态,试产的产量较低,结合公司目前债务风险巨大的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面临严重的负面影响,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案件所处的阶段分别为审结阶段、审结已执行阶段、审结未执行阶段、审结未执行完毕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本次诉讼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本次诉讼涉及的金额为 865.77 万元及诉讼费、保全费等,公
司及子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金额 4092.9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38%。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鉴于部分诉讼案件处于审结未执
行阶段、审结未执行完毕阶段、审结已执行阶段、已执行阶段、未审结阶段、立案受理尚未开庭阶段,目前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向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法院提交了四份《民事起诉状》,对应的四份应诉通知书分别为(2024)宁
0205 民初 1878 号、(2024)宁 0205 民初 1882 号、(2024)宁 0205 民初 1879 号和
(2024)宁 0205 民初 1881 号,对被告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提起诉讼。
二、本次诉讼的案件当事人、诉讼请求、事实及理由、案件进展情况
(一) 案件当事人
原告: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被告:中科新材
(二) 诉讼请求
1、《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4)宁 0205 民初 1878 号),请求依法判
令被告中科新材向原告支付工程款 2,666,154 元(大写:贰佰陆拾陆万陆仟壹佰伍拾肆元整),利息 96,503.67 元(大写:玖万陆仟伍佰零叁元陆角柒分)(利息
自 2023 年 4 月 7 日暂计算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上合计 2,762,657.67 元
(大写:贰佰柒拾陆万贰仟陆佰伍拾柒元陆角柒分),此后的利息按照年利率 3.65%连续计算至实际支付至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之日止;确认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在欠付 2,666,154 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2、《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4)宁 0205 民初 1882 号),请求依法判
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2,196,488 元(大写:贰佰壹拾玖万陆仟肆佰捌拾捌元
整),利息 79,503.71 元(大写:柒万玖仟伍佰零叁元柒角壹分) (利息自 2023 年
4 月 7 日暂计算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此后的利息由被告按照年利率 3.65%支
付至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之日;确认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在欠付 2,196,488 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3、《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2024)宁 0205 民初 1879 号),请求判决被
告支付原告工程款 1,352,214.83 元(大写:壹佰叁拾伍万贰仟贰佰壹拾肆元捌角叁分),利息 48,944.54 元(大写:肆万捌仟玖佰肆拾肆元伍角肆分) (利息自 2023
年 4 月 7 日暂计算至 2024 年 3 月 29 日),此后的利息由被告按照年利率 3.65%
支 付 至 判 决 书 确 定 的 给 付 之日;确认宁夏第五建筑有限公司在欠付
1,352,214.83 元工程款范围内对其承建的案涉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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