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作为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2023年度我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杨政:教授,注册会计师,1987年起任南京审计大学教师,曾担任会计系主任、会计学院院长,2014年至2018年,任西安欧亚学院副校长。2018年11月29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及相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我均能亲自出席,未有无故缺席情况。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通
过,未有提出反对意见的情况。
2、在各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关心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实际状况,在董事会审议相关事项前,认真审阅公司提供的材料,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相关工作,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对于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3、公司能够积极与我进行沟通,配合我进行履职,提供完善的会议相关资料,对我发表意见提供了很好的支持。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
2023年1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拉萨联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购煤炭的议案》,因拉萨联恒为公司股东联美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此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在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我认为:本次煤炭采购的关联交易,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而进行的必要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对相关议案内容表示认可,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我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听取了公司对上述煤炭采购事项的说明。在审议该项议案的董事会上,我认为本次煤炭采购行为,是为了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开展而进行的必要交易,定价原则:按照不高于曹妃甸港口同期同煤种市场价格。双方
煤款按照发站基准价和数质量调整结算,运费根据发生额据实结
算。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同意上述煤炭采购的议案。
(二)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10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上,针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总额为5,000万元。作为独立董事,我事前认可同意了相关事项。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为了更好践行双碳政策,进一步降低排放,有利于公司业务更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3 年度公司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我认为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三)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按照岗位责任制由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激励,将经营业绩与薪酬奖金挂钩,提高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工作效率。我认为公司 2023 年支付给公司高管的薪酬合理,未
有违反公司薪酬制度的情况。
(四)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五)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聘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该机构能够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六)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5 日为股
权登记日,向截止 2023 年 7 月 5 日下午 15:00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参与本次分红的全体股东(注:根据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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