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6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发行预案公告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政策和可续期公司债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资格。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债券发行价格、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债券按面值发行。债券票面利率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在公司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的情况下,本次债券按年付息。若在本次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公司选择全额兑付本次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次债券的兑付日(则该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本次债券期限、还本付息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
本次债券的基础期限为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
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四)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自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发行完毕,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五)担保情况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将采取无担保形式发行。
(六)特殊条款
本次债券设计公司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强制付息事件、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公司赎回选择权等特殊条款,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给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公司的资信情况、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状况良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做出如下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八)本次的承销方式、上市安排、决议有效期等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注册通过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九)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具体处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可续期公司债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
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方式、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续期或赎回安排、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还本付息、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上市等与本次发行方案有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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