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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600172 证券简称:黄河旋风 公告编号:临 2024-046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8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河南黄河旋风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664 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根据工作函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后,回复如下:
1、关于会计差错更正。根据披露,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将本报告期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导致 2023 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分别调减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0.63 亿元、1.15 亿元、0.29 亿元,前三季度合计调减营业收入 2.07 亿元,占前三季度调整前营业收入的 14.35%,但并未对以前年度财务信息进行差错更正,且公司各年度报告未就贸易业务的经营模式等进行详细说明。同时,根据各年年报,自 2019 年起,公司业务构成
划分为超硬材料和其他业务,其中其他业务 2019 年至 2023 年的收入分别为 3.47
亿元、6.22 亿元、5.78 亿元、5.71 亿元、0.16 亿元。此外,2024 年 1 月,公司实
控人由乔秋生变更为许昌市财政局。
请公司:(1)补充披露贸易业务及其他业务的开展历史、主要内容、业务模式、近五年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金额、关联关系、权利义务约定、货物风险责任归属等,并说明各报告期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2)结合问题(1),说明本报告期贸易业务收入由总额法更正为净额法的主要依据,并说明2019 年至 2022 年年度报告是否需要追溯调整,如不需要追溯调整,说明原因及合理性;(3)请会计师结合问题(1)、(2),说明对相关贸易业务执行的审计程序和获取的审计证据,明确是否存在其他会计差错情形,以及前期出具的审计
意见是否恰当。
(1)补充披露贸易业务及其他业务的开展历史、主要内容、业务模式、近五年前十大客户和供应商名称、金额、关联关系、权利义务约定、货物风险责任归属等,并说明各报告期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时点和方法;
回复:
公司分产品收入成本表中的其他类别近五年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元
2019 年度:
其他类明细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线锯类产品 33,962,513.08 28,710,124.48
货物贸易类 312,558,294.45 309,882,421.97
合计 346,520,807.53 338,592,546.45
2020 年度:
其他类明细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线锯类产品 22,517,995.02 22,620,031.87
货物贸易类 599,550,725.93 596,049,761.58
合计 622,068,720.95 618,669,793.45
2021 年度:
其他类明细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线锯类产品 10,848,452.91 9,108,713.34
货物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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