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02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2024-045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现金红利 0.09 元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8 - 2024/7/9 2024/7/9
差异化分红送转: 是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 5 月
21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具体方案为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86,627,464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所以以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579,400 股后的余额 1,078,048,06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97,024,325.76 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八条的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2023年度,公司加上回购股份支付资金 13,112,274.74 元(不含交易费用)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110,136,600.50 元,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37.43%(本公告涉及币种均为人民币)。
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息除权的计算依据
公司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的每股现金红利,计算公式如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78,048,064×0.09)÷1,086,627,464≈0.089 元/股。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本次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089)÷(1+0)=(前收盘价格-0.089)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份类别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A股 2024/7/8 - 2024/7/9 2024/7/9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除公司自行发放现金红利的股东外,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