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股票代码:600188 股票简称:兖矿能源 编号:临 2024-029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讨论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继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及 公司股本变动的实际,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以体现中期分红机制、 独立董事相关权限及公司股本变动。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修改前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司住所是中国山东 第四条 公司住所是中国山东
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949 号,注册资 省邹城市凫山南路 949 号,注册资
本为人民币 7,442,040,720 元。 本为人民币 9,669,360,402 元。
电话号码:0537-5383310 电话号码:0537-5383310
传真号码:0537-5383311 传真号码:0537-5383311
邮政编码:273500 邮政编码:273500
第三章 股份
第十六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 第十六条 经国务院授权的公
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已发行普通 司审批部门批准,公司已发行普通
股份总数为 7,442,040,720 股。公 股份总数为 9,669,360,402 股。公
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167,000 万 司成立时向发起人发行 167,000
股。 万股。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
普通股总数为 7,442,040,720 股, 为:普通股总数为 9,669,360,402
其 中 , A 股 股 东 持 有 股 , 其 中 , A 股 股 东 持 有
4,592,040,720 股,占公司股本总 5,964,360,402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 的 61.70% ; H 股 股 东 持 有 额 的 61.68% ; H 股 股 东 持 有
2,850,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 3,705,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
额的 38.30%。 额的 38.32%。
第七章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 第一百一十一条 独立董事除
除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 应当具有《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关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赋予董事 律、法规及本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
(一)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根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
据上市地监管机构不时颁布的标 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准确定)应由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或者核查;
独立董事作出判断前,可以聘请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中介机构出具独立财务顾问报 股东大会;
告,作为其判断的依据;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二)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
师事务所; 东权利;
(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 (五)对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
时股东大会; 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
(四)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意见;
(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
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 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 他职权。
项至第(五)项职权,应当取得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 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
意。 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第(一)(二)项事项应由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
二分之一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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