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工作中忠实履行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作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说明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鲁琦,男,198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注册会计师。2011 年 7 月至 2017 年 8 月任华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448)
记账会计、成本会计、财务科副科长,负责公司重大投融资可行性分析、内部控制管理等工作;现任山东黄河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22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3 年度,本人尽职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了报告期内公
司召开的董事会,认真仔细审阅会议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作用。
1、2023 年度,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共计召开 5 次董事会,未有缺席情况,
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2023 年度,公司以现场加网络投票的方式共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每次会议
的召开都经现场律师见证,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
集人资格、会议表决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2023 年 5 月,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重新选举了独立董事,原
任独立董事经股东大会选举,继续连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会议表决情况
2023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会议表决中本人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未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重点关注事项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文件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通过检查公司关联方清单和征信报告、查阅公司财务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等方式,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形。
2、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要求,本人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公司现有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3、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交所相关文件的规定,本人对公司董事会拟定2022年度不进
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整体规划,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经营和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愿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本人发表过事前认可意见。该所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资格和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守尽职,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本人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本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其工作能力、业务素质、管理水平、个人品质都能够胜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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