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波)
本人作为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勤勉尽责,审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持续关注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本人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现就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2023年5月31日卸任。
(一)个人履历
王波,1976 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注册会计师。历任上海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审、部门经理、主任会计师助理,现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上海分所负责人、上海自贸试验区分所负责
人。2021 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1 年 8 月
20 日起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召集人)。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具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八届独立董事,在第八届历次董事会召开之前,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运作情况,依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独立判断,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以现场出席或通讯表决方式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客观、公正地对相关重大事项提出自己的独立意见。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的情况发生。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 本年应 实际参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股 加股东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东大会 大会次
次数 数
王 波 4 4 0 0 1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召集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了 1 次提
名委员会会议。在审议及决策专门委员会相关重大事项时,本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认真履行委员职责,有效提高了专门委员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本人对任期内召开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所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出现弃权票、反对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报送的每份议案,并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以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通过与经营管理层、董办工作人员、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本人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独立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的过程中,公司组织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为本人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充分履职创造条件。本人认真听取了经营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经与年审会计师充分沟通,详细了解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具体审计工作进展情况,提出相关工作要求。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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