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中兴华所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
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2022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70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839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63 人。2022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4,514.90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35,088.5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2,011.50 万元;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15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4,809.90 万元。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5 月 18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发表
书面审核意见: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变更,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慎评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变更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3 年 11 月 27 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对以下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为了保证审计服务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管理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工作,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选聘标准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进行审慎评估,中兴华所具备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且曾为公司提供 2020 年至 2022 年的年度审计服务,具有足够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变更其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变更理由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一致表决通过《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而履行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中兴华所就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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