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13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028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设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及受托担任基金管理人暨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投资标的及金额: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复鑫深耀、复星医药(深圳)、复健基金管理公司与其他 7 方投资人拟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基金,其中:复鑫深耀(作为 GP)、复星医药(深圳)(作为 LP)、复健基金管理公司(作为 LP)拟分别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2,000 万元、143,000 万元、5,000 万元认缴目标基金中的等值财产份额。目标基金设立后,将成为本公司之联营企业。
目标基金设立完成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健基金管理公司拟接受目标基金委聘、担任其基金管理人;目标基金 2024 年至 2026 年各年度管理费上限金额预计分别为人民币 2,750 万元、7,500 万元、10,000 万元。
●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由于目标基金(系本公司之联营企业)拟委任本公司若干董事担任其投委会委员,根据上证所《上市规则》,目标基金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受托担任目标基金管理人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及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包括本次受托担任管理人及目标基金2024 年至 2026 年各年度管理费上限之预计)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请股东大会批准。
●特别风险提示:
1、截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目标基金尚处于筹备和募集阶段,实际募集规模及
各方缴付出资情况可能存在不确定性。
2、目标基金待完成募集、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并于中基协备案后,方可开展对外投资活动。
3、于存续期届满时,如目标基金未达成《目标基金合伙协议》约定的返投、产业贡献等要求,则深圳市引导基金、区引导基金有权要求退伙、转让份额和/或退还管理费等。
4、于约定情形发生时,深圳市引导基金、各区引导基金有权要求减资、退伙或转让份额,且因此而导致目标基金产生的相关风险和损失应由目标基金管理人承担。该等约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基金于约定期限内未能完成设立登记或未开展投资业务、本集团投资方未依约完成出资、目标基金管理人两年绩效考核不合格且整改后亦未达标等。
5、目标基金拟投资的项目可能受到(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经济环境、行业周期、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且投资周期较长,可能存在不能实现预期收益、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等风险,且无保本及最低收益承诺。
一、概述
2024 年 3 月 12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企业复鑫深耀、复星医药(深圳)、复
健基金管理公司与其他 7 方投资人签订《目标基金合伙协议》等,拟共同出资设立目标基金。目标基金将以深圳为重心,投资生物医药、细胞和基因等领域。目标基
金计划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截至 2024 年 3 月 12 日,各投资人认缴出资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序号 投资人名称 合伙人 出资金额 份额比例 出资 责任承担
类型 /认缴财产份额 (预计)注 方式
1 复鑫深耀 GP 2,000 0.40% 无限责任
2 复星医药(深圳) 143,000 28.60%
3 复健基金管理公司 LP 5,000 1.00% 货币 有限责任
4 深圳市引导基金 250,000 50.00%
5 坪山区引导基金 50,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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