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4-139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担保及相应反担保:
1、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健嘉康复向国药融汇保理申 请的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保理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南京健嘉康复拟以保证金质押方式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拟为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康复向交通银行申请的 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的融资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北京健 嘉康复拟抵押其设施设备等资产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扬州健嘉康复向扬州农商行申请 的人民币 5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健嘉康复拟抵押其设施设 备等资产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实际为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金额: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南京健嘉康复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为北京健嘉康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200 万元、为
扬州健嘉康复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4 年 9 月 10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
对外担保金额约占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
产的 73.47%,均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的担 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国药融汇保理签订《保证合
同一》,由健嘉医疗为其控股子公司南京健嘉康复(即债务人)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期间与国药融汇保理所签订的保理融资合同项下债务
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南京健嘉康复拟以保证金质押方式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2、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子公司健嘉医疗与交通银行签订《保证合同二》,
由健嘉医疗为其间接控股子公司北京健嘉康复(即债务人)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
起至 2028 年 8 月 29 日期间与交通银行所签订的融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不超过人民币 2,200 万元。北京健嘉康复拟抵押其设施设备等资产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3、2024 年 9 月 10 日,控股子公司扬州健嘉康复(系健嘉医疗之间接控股
子公司)与扬州农商行签订《借款合同》,扬州健嘉康复向扬州农商行申请人民
币 500 万元的贷款,该等贷款期限自 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9 月 9 日止。
同日,健嘉医疗与扬州农商行签订《保证合同三》,由健嘉医疗为扬州健嘉康复(即债务人)的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扬州健嘉康复拟抵押其设施设备等资产为前述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已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3,520,000 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指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单位〈包括资产负债率 70%以上(含本数)的控股子公司/单位〉,下同);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权人士在报经批准的上述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3 年度
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 2024 年 6 月 26 日)起至本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
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南京健嘉康复
1、注册地:江苏省南京市
2、法定代表人:陈海鹏
3、注册资本:人民币 1,250 万元
4、成立日期:2015 年 2 月 13 日
5、经营范围:内科,外科,康复医学科(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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