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8
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种子酒”或“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633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付小铜、陕西柳林酒业有限公司等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202.18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6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7,642.33 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20.00 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6,822.33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4 月 1 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9] 3464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上述募集资金
到位前,截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
投入 6,504.66 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6,504.66 万元;(2)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项目 37,671.79 万元,其中 2024 年 1-6 月使用募集资金 3,900.25
万元。
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19,150.54 万元,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利息收入净额为 5,358.64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
额合计为 24,509.18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9 年 4 月 23 日,公司与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颍东农商行”)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颍东农商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000241727166600000052),三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进行监督。2019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将募投项目“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安徽金种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并以增资的形式将该募投项目资金
9,443.80 万元划转至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2019 年 7 月 4 日公司与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阜阳汇通支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阜阳金种子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的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阜 阳 汇 通 支 行 开 设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 账 号 :
1311055519200076971),四方共同对募集资金专户营销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 行 名 称 银行帐号 余额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241727166600000052 20,132,388.52
阜阳颍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241727166600000052 5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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