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4.8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控股股东的融资周转安排,公司拟于2024年4-6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2笔《保证合同》,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1.25亿元(分别为0.73亿元及0.52亿元);拟于2024年4-6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超过2.8亿元;拟于2024年4-6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新湖集团全资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兴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1.82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新湖集团成立于 1994 年 11 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000142928410C,注册资本 34,757 万元,黄伟先生和其配偶李萍女士分别持股 57.61%、24.71%;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1201 室;法定代表人:林俊波;经营范围: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贸易、投资等。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新湖集团总资产 3,263,028 万元,负
债总额 1,662,32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1,600,703 万元,2022 年
实现营业收入 989,750 万元,净利润 18,235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新湖集团总资产 3,165,327 万元,负债总额 1,805,155 万元,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60,172 万元,2023 年 1-6 月年实现营业收入
401,368 万元,净利润 71,357 万元。(以上财务数据为单体报表口径)
新湖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8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53951206K,注册资本26,100万元,由新湖集团持股100%;注册地:杭州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三楼;法定代表人:易景璟;经营范围:资产管理、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实业投资,高科技产业投资,经营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资产重组兼并服务,投资项目管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咨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恒兴力总资产141,252万元,负债总额82,213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59,03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2,237万元,净利润1,303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恒兴力总资产170,862万元,负债总额108,83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62,031万元,2023年1-6月年实现营业收入44,588万元,净利润3,138万元。
恒兴力为公司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恒兴力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 发生 融 是否
担 债权人 担保 日期 担保 资 保证期间 担保内容 有反
保 额度 【注 方式 期 担保
方 2】 限
中国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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