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5
嘉兴中创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度及2024年1-4月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HAU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37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嘉兴中创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及 2024 年 1-4 月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
嘉兴中创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本公司”)成立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由黄
海、沈建平等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020873988584;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由拳路 4659 号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总部院区三期工程(军民融合产业园)B楼 1002室;
法定代表人:黄海。
(二)公司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于航空航天设备制造业,主要从事无人直升机的设计、生产、销售和租赁业务。
(三)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告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4年 6月 24 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本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 12 个月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4月30日、
2023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24年 1-4月、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
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月 1 日起至 12月 31 日止。
(三)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 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
(五)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大于 500 万元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 单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大于 500 万元
要的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单项应收款项核销金额大于 500 万元
账龄超过一年且金额重要的往来款项 单项余额大于 500 万元
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 单项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变动金额大于 3,000 万元
重要的在建工程 单个在建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大于 5,000 万元
重要的非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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