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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06
证券代码:600213 证券简称:*ST 亚星 公告编号:2024-063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0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68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对《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问题 1.关于应收账款坏账。
公司自 2019 年开始按逾期账龄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并计提坏账准备,根据
公司对我部前期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同行业客车公司无同样会计政策。2023 年
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7 亿元,其中逾期账款 9.17 亿元,占比 53.94%,同
比增长 4.28 个百分点。逾期 2-3 年、3 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占比同比分别增长 3 个
百分点、7.19 个百分点。本期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9 亿元,上年为 906万元,其中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余额同比增加 1.47 亿元。截至期末,公司起诉逾期未回款客户 44 家,涉及应收款余额及相应利息 4.78 亿元。此外,公司近三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比重分别为 173.54%、95.68%、95.37%。
请公司:(1)补充披露近 4 年应收账款按实际账龄分类的主要情况及对应
减值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对照,说明采用按逾期账龄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该方法是否能充分反映相关业务预期信用损失,并说明计提的充分性;(2)补充披露公司对前 10 大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情况,近 4 年对其的信用期调整情况,信用期变更的程序、政策等,
说明是否存在通过调整客户应收账款信用期以少计应收账款减值的情况;(3)补充披露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逾期 2 年以上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包括欠款方名称、交易时间、交易金额、回款比例、关联关系、采取的措施等信息,说长期未回款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4)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公司现金流情况、下游客户资信及履约能力等,说明应收账款占收入比例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与信用政策是否匹配;(5)补充披露公司起诉逾期客户的筛选标准,说明涉诉逾期金额远低于逾期账款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4)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补充披露近 4 年应收账款按实际账龄分类的主要情况及对应减值计
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进行对照,说明采用按逾期账龄对应收账款进行分类并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及合理性,该方法是否能充分反映相关业务预期信用损失,并说明计提的充分性。
1.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变化情况
2018 年及以前,公司执行旧的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账款按照单项计提或者组合计提(账龄分析法)来计提坏账准备,未单独就逾期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计提或者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019 年以来,公司执行新的金融工具准则,对应收账款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因公司国内客户中国营公司占比超过 60%,其招标采购中主要采用分期收款的信用政策,分期收款期限较长,若按照实际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分期收款客户,虽然客户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回款,也会因分期形成了长账龄导致计提较高的坏账准备,特别是信用期较长的客户(如分期 5 年以上),即使客户按期回款,5 年以上部分仍然需计提较高的坏账准备(通常 100%),显然与实际风险偏差较大。同时公司对客户的货款回收也是按照是否逾期进行管理。因此公司在确定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组合时,将应收账款是否超信用期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其中,公司对于有确凿证据能判断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应收款项,根据客户可执行资产情况、诉讼进展及查封保全资产情况、中信保预计赔付金额等依据考虑预计可收回金额,按照账面余额与预计可收回额的差额进行单项计提;该政策前
后未有变化。
对于无法获取有效证据、无法合理、准确判断预计可收回金额的客户应收款,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
收账款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率,按
照逾期账龄对应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计提坏账。该项估计与之前按照实际账龄
计提坏账准备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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