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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5 07:02:38 东方财富Android版 发布于 浙江
高管们要担责的,别指望瞒天过海,终会东窗事发!
高管们要担责的,别指望瞒天过海,终会东窗事发!
发表于 2024-03-24 21:41:30
来源:证券时报·e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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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4日晚间,中泰化学(002092)发布公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根据公告披露,2021年至2023年,中泰集团违规占用中泰化学资金累计超过84亿元;2020年至2022年,中泰化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累计虚增收入72.85亿元。

  需要指出的是,中泰集团时任董事长王洪欣、财务总监龚春华、中泰化学时任董事长杨建红,中泰化学前后三任总经理、财务总监等9人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集团及上市公司均被立案

  最新公告披露,中泰集团已于3月2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中泰集团涉嫌组织、指使上市公司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泰集团立案。

  经查,中泰集团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违规行为,中泰化学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21年~2023年期间,累计发生资金高达84.17亿元。

  决定书显示,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支付预付款、代垫费用等形式,向控股股东中泰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累计发生21.54亿元,占当年净资产的8.54%;2022年累计发生55.64亿元,占当年净资产的21.61%;2023年累计发生6.99亿元,占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2%。

  上述行为构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中泰化学资金,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占用款项均已归还,而中泰集团作为中泰化学的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证监会相关规定。

  进一步来看上市公司层面,中泰化学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三年累计虚增收入72.85亿元。

  3月19日晚间,中泰化学已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中泰化学立案。

  决定书显示,中泰化学及其子公司未恰当选择贸易收入核算方式,导致2020年虚增收入8.97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07%,虚增成本8.97亿元;2021年虚增收入21.4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3.43%,虛增成本21.4亿元;2022年虚增收入42.48亿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7.60%,虚增成本42.48亿元。

  上述事项导致中泰化学2020年至2022年定期报告以及2023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等发行文件存在披露不准确问题,中泰集团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上述情形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

  9名重要高管需承担责任

  鉴于上述情况,新疆证监局还对中泰集团、中泰化学及时任董事长王洪欣等9名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根据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中泰化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警示公司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信息披露管理,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新疆证监局指出,王洪欣曾于2001年12月至2020年2月担任中泰化学董事长,2012年6月至2023年2月担任中泰集团董事长,组织实施了所任职期间的上述资金占用行为,且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他任职期间的上述两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新疆证监局决定对王洪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王洪欣应当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新疆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外,龚春华曾于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担任中泰集团财务总监,也参与实施了所任职期间的上述资金占用行为;杨建红则在2020年2月至2023年7月担任中泰化学董事长,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任职期间的两项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中泰化学时任总经理冯斌(2020年2月至11月)、时任总经理刘洪(2020年11月至2022年9月)、现任总经理江军、时任财务总监王海玲(2019年7月至2020年9月)、时任财务总监彭江玲(2020年9月至2022年11月)、现任财务总监黄增伟等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任职期间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新疆证监局决定对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等。

  2023年预亏将超过27亿元

  目前,中泰化学是国内氯碱化工行业少数拥有完整产业链的企业,拥有“煤炭—热电—氯碱化工—粘胶纤维—粘胶纱”一体化循环经济产业链。

  2023年前三季度,中泰化学实现营业收入302.88亿元,同比下降26.36%;净利润为-11.72亿元,同比下降201.52%。

  中泰化学预计,2023年净利润将亏损27亿元至29.8亿元,2022年同期则是盈利7.14亿元。

  对此,中泰化学表示,受行业周期影响,公司主要产品PVC、烧碱、粘胶纤维、粘胶纱销售价格较上年同期不同程度下滑,产品盈利能力明显下降;2023年末,中泰化学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发生资产减值损失;联营企业业绩下滑亏损增大,中泰化学确认投资损失增加。

  根据公告,中泰化学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为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形资产、商誉、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

  经初步测试及评估分析,2023年中泰化学计提减值损失9.42亿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2.4亿元,资产减值损失7.02亿元;考虑少数股东损益影响后,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减少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8.56亿元。

  其中,中泰化学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6亿元,主要是纺织产品计提存货跌价9658.4万元,氯碱产品计提存货跌价1.05亿元,煤焦油等计提存货跌价9403.7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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