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24-020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2024年4月9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的《江苏阳光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为临2024-019。根据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信息,方便本公司股东充分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4 月 24 日13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新桥镇阳光科技大厦 19 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
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 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1.01 陈君 √
1.02 王峰 √
2.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2.01 曹秀明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
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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