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9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科新
股票代码:600234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鹏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
目 录...... 3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科新发展、上市公司 指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科新控股、转让方 指 深圳市科新实业控股有限公司
科新实业 指 深圳市科新实业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方 指 王鹏
转让方科新控股与信息披露义务人王鹏签署《股份转让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议》,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5%股份转让给信息披露义务人
王鹏
《股份转让协议》、本协 指 科新控股与王鹏之《股份转让协议》
议
《公司章程》 指 《山西科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格式准则第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格式准则第 1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若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王鹏,其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王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身份证号码:22010419**********
住所/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通讯方式:136********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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