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源律师事务所张猛律师团队提示受损投资者可参与索赔。中昌数据投资者索赔条件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2年12月28日期间买入中昌数据(600242,退市中昌)股票,并在2022年12月28日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索赔条件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根据2023年7月18日《关于对中昌大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证监会认定:一、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
2023 年 1 月 20 日,公司披露 2022 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13,000 万元至 15,600 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
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
除后营业收入)为 13,000 万元至 15,6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36,000 万元至-29,000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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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净利润)为-48,000 万元至-43,000 万元,2022 年期末净资产为
6,000 万元至 9,000 万元。公告同时披露,不存在可能影响业绩预
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且因尚未聘请年审会计师,公司
是否满足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要求尚存在不确定性。
2023 年 4 月 5 日,公司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预计公司 2022
年营业收入为 1,000 万元至 1,200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000
万元至 1,200 万元,归母净利润为-62,000 万元至-52,000 万元,扣
非净利润为-75,000 万元至-65,000 万元,2022 年期末净资产为
-25,000 万元至-20,000 万元。更正原因包括,一是公司与会计师进
行了沟通,对公司业务模式进行了测试与分析,对部分业务收入的
确认由总额法改为净额法;二是考虑子公司上海云克网络科技有限
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发展预期等因素,对 2022 年度商誉、应收款等需
进一步计提减值约 30,000 万元。公告同时披露,公司预计将因
2022 年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022 年年末净资
产为负值,在 2022 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
2023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 2022 年度报告,公司 2022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1,118 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为 1,076 万元,归母净利
润为-59,914 万元,扣非净利润为-70,296 万元,2022 年度末净资
产为-27,172 万元。公司同日披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本所)出具的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净利
润为负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2022 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
产为负,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
已触及终止上市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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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的营业收入、扣除后营业收入、
归母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净资产与预告数据差异分别达到 91.40%、
91.72%、66.43%、46.45%、552.87%。业绩更正后,公司触及财务
类强制退市指标,公司在业绩预告披露时也未提示相关不确定性风
险,严重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
根据上述内容,自2023 年 1 月 20 日至2023 年 4 月 5 日买入,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可以向相关责任方主张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