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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商旅:南京商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南京商贸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商旅或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对大信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
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
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6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
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
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2023 年 11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十届二十一次董
事会和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

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
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该所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审计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了解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敦促其按质按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23 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 2023 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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