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门皂市”)拟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大湖水殖汉寿中华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寿中华鳖”)的 72.7778%股权转让给汉寿久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寿久达公司”)。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皂市渔业将不再持有汉寿中华鳖的股权,公司将不再间接持有汉寿中华鳖的股权,汉寿中华鳖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以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亚超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价格为 47.92 万元人民币。本次评
估以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65.85 万元,评估减值约 7.68 万元,减值率约 10.44%。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鉴于汉寿中华鳖从 2022 年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本次股权转让是为了剥离不良资产,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合理调配资源,聚焦发展核心业务,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皂市渔业作为转让方,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与
受让方汉寿久达公司签订《关于大湖水殖汉寿中华鳖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人民币 47.92 万元向汉寿久达公司转让皂市渔业持有的汉寿中华鳖 72.7778%股权。为了保障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公司聘请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24 年 7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皂市渔业拟转让股权事宜涉及的汉寿中华鳖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
告》(北京亚超评报字(2024)第 A168 号)。截止 2024 年 7 月 31
日,汉寿中华鳖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65.85 万元,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47.92 万元。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汉寿中华鳖的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
73.53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价值相比,评估减值 7.68 万元,减值率约 10.44%。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子公司皂市渔业将不再持有汉寿中华鳖的股权,公司将不再间接持有汉寿中华鳖的股权,汉寿中华鳖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不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原因
公司子公司皂市渔业转让其持有的汉寿中华鳖所有股权,主要是由于甲鱼业务毛利率偏低,汉寿中华鳖从 2022 年至今一直处于亏
损状态,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甲鱼相关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约
63.62%,甲鱼(成鱼)平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约 24.73%,甲鱼市场价格持续下跌,预计汉寿中华鳖短时间无法向上市公司贡献正向利润。公司为剥离不良资产,集中资源配置,优化水产板块业务结构,聚焦发展核心竞争业务,拟转让汉寿中华鳖所有股权。
(三)本次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转让控股子
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子公司皂市渔业向汉寿久达公司转让汉寿中华鳖 72.7778%的股权。
(四)本次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尚需经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受让方为汉寿久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汉寿久达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22MA4RDJ0G2L
3、成立时间:2020-06-05
4、注册地: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龙阳街道环城社区鸿运街湘盛花园 C 栋二单元 502 号
5、法定代表人:王兆久
6、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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