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31 18:35:17 股吧网页版
北方股份: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01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6 月 19 日

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本次股东大会设立秘书处,具体负责股东大会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自觉维护会场秩序,遵照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大会召开前一天,向证券部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会议根据登记情况安排股东发言(或提问),时间不超过5 分钟,发言主题应与本次大会表决事项相关。在股东大会召开过程中,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先举手示意,经主持人同意后方可发言。

五、股东发言(或提问)应围绕会议议题进行,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以其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现场会议表决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七、公示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八、为确保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关闭好调至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6 月 19 日

会议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下午 14 点 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6 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交
易系统投票平台),2024 年 6 月 19 日 9:15-15:00(互联网投票平台)。

现场会议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开发区北方股份大厦四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董事 王占山

与会人员:

1.截止 2024 年 6 月 12 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人员。

现场会议安排: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1.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读会议出席情况;

2.董事会秘书宣读股东大会须知;

3.大会推选计票人和监票人。

(二)逐项审议下列议案

1.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7.关于《北方股份公司与北重集团附属企业以及兵器工业集团附属企业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关于《北方股份公司与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9.关于《北方股份公司与兵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10.关于《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 关于《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三)股东提问与发言

(四)股东对议案进行审议并表决

(五)休会,统计表决情况

(六)复会,监票人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七)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八)律师发表法律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