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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08
证券代码:600281 证券简称:华阳新材 公告编号:临 2024-045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交所对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
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收到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0503 号)(简称“《工作函》”)。现将《工作函》的内容逐项回复如下:
1.关于业绩。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为贵金属铂网的生产和销售、生物降解新
材料 PBAT 及改性制品等,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1 亿元,同比下降 17.49%,
亏损 2 亿元,同比增亏 1.63 亿元,扣非后净利润亏损 2 亿元,已连续 15 年为负,业
绩承压。综合毛利率-10.18%,较上年同期下滑 20.24 个百分点,毛利率下滑明显。
请公司:(1)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等,并结合产品销量、平均售价、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毛利率下滑、归母净利润亏损扩大、以及扣非净利润连续多年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下游需求、行业趋势、竞争格局、发展战略,说明公司业绩是否存在进一步下滑趋势,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应对措施。请会计师就问题(2)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1)补充披露各业务板块经营模式、盈利模式等,并结合产品销量、平均售价、同行业可比公司等,说明毛利率下滑、归母净利润亏损扩大、以及扣非净利润连续多
年亏损的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贵金属加工业务、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业务,其中:贵金属加工业务营业收入为 18,102.42 万元,占营业收入 66.91%;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业务营业收入为 6,564.74 万元,占营业收入 24.26%;其他业务收入为 2,387.94 万元,占营业收入 8.83%。
一、贵金属回收加工、贵金属贸易业务
1、经营模式
(1)贵金属回收加工:具体业务包括铂族金属催化网的生产销售及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的回收处置。对于铂族金属催化网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通过采购铂、铑、钯等贵金属物料或者采购废旧铂网等原料进行提炼、加工,然后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的尺寸、含量,经过熔炼、拉丝、织网等工艺后加工成铂网,销售给客户。
对于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的回收处置业务,公司向精细化工、石化等企业收购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原料,从中回收铂、钯等贵金属用于铂网的生产或者直接对外出售。
(2)贵金属贸易业务:由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制度和产品限制(仅单向销售铂),以及钯、铑等贵金属在国内无实质交易平台的现状,同时客户对于贵金属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易时间、质量等的差异化需求,因而很多客户需要在其他市场渠道购买贵金属。公司收到客户需求信息后,关注贵金属走势,依托自身的供应商网络向供应商询价,综合询价结果和预期利润后与客户达成交易。
2、盈利模式
公司通过采购铂、铑、钯等贵金属物料或者采购废旧铂网等原料进行提炼、加工,制作各种铂网催化剂产品,以实现铂网销售和加工费收入。公司通过招投标、商业谈判等方式获取业务机会和确定合作方式、合同类型。对于要求公司自行备料生产的客户,公司与其签订产品销售合同,由公司在产品销售之前承担自备贵金属原料相关的毁损灭失风险、价格波动风险,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对于提供旧网代加工原料
的客户,公司与其签订铂网委托加工合同,公司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公司充分利用取得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质,购买含废催化剂原料,通过废催化剂回收利用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取铂和钯,并对外销售。对于含贵金属废催化剂的回收处置业务,公司自行承担提纯风险和贵金属的价格波动风险,对提纯的贵金属拥有控制权,公司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
在采购原材料满足自身生产需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行情与客户需求,低价时及时采购,高价时适时售出的基础上开展贵金属贸易,取得贵金属价格波动利润。公司根据存货的控制权转移情况及责任认定判断按总额法或净额法确认收入。公司按代理人身份,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
2021—2023 年贵金属按业务模式划分的收入及毛利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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