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19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南钢股份
股票代码:600282.SH
收购人: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天圣路 75 号 4 栋 803 室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天圣路 75 号 4 栋 803 室
一致行动人: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316 号
通讯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大道 316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六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收购报告书摘要“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6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格式准则第 16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南钢股份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南钢股份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相关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尚需履行的程序包括:南钢集团股权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本次收购系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深化央地合作、实现共赢发展,中信集团对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进行的股权结构调整,江苏特钢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新冶钢持有的南钢集团 55.2482%股权,交易完成后南钢股份实际控制人保持不变。本次收购系在中信集团实际控制下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南钢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的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5
第二节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6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7
第四节 收购方式...... 18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2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4
第一节 释 义
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涵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收购人/江苏 指 泰富特钢(江苏)有限公司
特钢
新冶钢/一致行动人 指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
南钢股份/上市公司 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集团 指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股份 指 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证券代码:
00267.HK
中信泰富 指 中信泰富有限公司
盈联钢铁 指 盈联钢铁有限公司
长越投资 指 长越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人控股股东
南钢集团 指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钢联 指 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南钢联合 指 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摘要 指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江苏特钢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取得新冶钢持有的南钢集团
55.2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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