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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8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3-077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汇汽车”)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5,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之前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4 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 3,3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7,000.00 万元,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相关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33,285.60 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全部到位,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714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将上述实际用
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进行调整。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总额人民币 1,600,000,000.00 元的闲置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
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进行调整。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7 日、2022 年 9 月 9 日
和 2022 年 9 月 13 日分别将 20,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125,000.00 万元闲置募
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3 年 9 月 5 日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
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进行调整。
2023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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