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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广汇汽车”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广汇汽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84 号)核准,公司已公开发行 3,37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期限为 6 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 337,000.00 万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 3,714.40 万元,因此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333,285.60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全部到位,并经普
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714 号《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审验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2020 年 9 月 1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为 256,670,471.35 元。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000.00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0 年 9 月 18 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进行调整。
2021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将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000.00 元的闲置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13 日将上述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2
年 9 月 5 日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额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董事会第八届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
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及“二手车网点建设项目”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进行调整。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7 日、2022 年 9 月 9 日和 2022 年 9 月 13 日分别将 20,000.00 万元、5,000.00
万元、125,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于 2023 年 9 月 5 日
将上述实际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所涉及门店的地区分布进行调整。
2023 年 8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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