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8 19:06:37 股吧网页版
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9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085
债券代码:110072 债券简称:广汇转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
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7 月 8 日收盘价
为 0.91 元/股,已连续 13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7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
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
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7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止 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股票 2024 年 7 月 8 日收盘价为 0.91 元/股,已连续 13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股,如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公
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广汇转债”将因触及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被上交所终止上市。

二、公司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停牌安排及终止上市决定的相关规定

若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触及交易类强
制退市情形,上交所将自该情形出现的次一交易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停牌。

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7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收到终止上市事先告知书后,可以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上交所上市委员会在公司提出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有关期限届满或者听证程序结束后 15 个交易日内,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上市事宜进行审议,作出独立的专业判断并形成审议意见。上交所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议意见,作出是否终止股票或者存托凭证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触及上述交易类强制退市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7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
公司,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 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收盘价为 0.98 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
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7 月 3 日收盘价为 0.90 元/股,连续 10 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
的第二次风险提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