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2 21:03:09 股吧网页版
广汇汽车: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095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7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
东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书>暨 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股票 2024 年 6 月 20 日收盘价为 0.98 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
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
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 年 6 月 20 日至 2024 年 7 月 12 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已经连续 17 个交易日低于人民币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7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7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
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近期日常经营情况和外部环境较前期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正在筹划公司控制权变更的事项,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合作框架协议书>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0),《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除公司在指定媒体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和涉及热点概念的事项。

(四)其他敏感信息

经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价格自 2024 年 7 月 11 日、7 月 12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股票 2024 年 6 月 20 日收盘价为 0.98 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
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