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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8-07
证券代码:600297 证券简称:广汇汽车 公告编号:2024-116
债券代码:110072 债券简称:广汇转债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4 年提前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可转债付息债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13 日
可转债除息日:2024 年 8 月 14 日
可转债兑息日:2024 年 8 月 14 日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7 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其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应当终止上市。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终
止上市事宜,参照股票终止上市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可转换公
司债券“广汇转债”自 2024 年 7 月 18 日(星期四)起已停牌,停牌期间“广汇转
债”暂停转股。2024 年 7 月 21 日,公司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
止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告编
号:2024-109 号)。
为了保障可转债持有人的利益,公司决定提前向可转债持有人支付全年全额利率,
即提前支付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期间的全额利息,公司已于
2024 年 7 月 31 日将相关利息款全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账户。
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本文简称“公司”或“广汇汽车”)于 2020 年 8 月
18 日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文简称“可转债”),将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提
前支付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本公司《广汇汽车
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约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债券名称:广汇汽车服务集团股份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债券简称:广汇转债。
(三)债券代码:110072。
(四)债券类型:可转换为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五)发行规模:人民币 33.70 亿元。
(六)发行数量:3,370 万张。
(七)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八)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6 年,即自 2020 年 8 月 18 日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
(九)债券利率: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0.6%、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十)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 2020 年 8 月
18 日(T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
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十一)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8 月 24 日,即募集资金
划至发行人账户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的第 1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即 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8 月 17 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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