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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12 18:41:45 股吧网页版
安琪酵母: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00298 证券简称:安琪酵母 临 2024-079 号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2024年6月2日,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现将公示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对象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

2.公示时间: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7月6日,时限不少于10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办公系统。

4.反馈方式:当面或电话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反馈,人力资源部对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在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他任职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骨干。

4.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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