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0299 证券简称:安迪苏 公告编号:2024-003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迪苏”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4年 3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蓝星安迪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郝志刚先生召集和主持。
参加会议的董事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 9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
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上述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关联董事郝志刚,Jean-MarcDublanc,GérardDeman,朱小磊,葛友根和孙岩
峰回避表决。
会议以 3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 听取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
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 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履
职报告》《2023 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2023 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 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 年度审计、风险及合
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 年度公司对会计师
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审议同意如下报告:《2023 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
委员会履职报告》《2023 年度审计、风险及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3年度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尚需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6.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层面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2,165,518 元,安迪苏母公司层
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89,335,867 元。
为了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业绩成果,同时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董事会在充
分考虑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建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础,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6 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总
额为人民币 160,914,076 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8.47%。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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