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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8 22:20:11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江苏
维维有救了!!!!

依法组织收入是税务部门的基本职责,支持企业发展是税务部门的应尽之责,广大经营主体好,国家税收才能好。税务部门一贯坚守保经营主体就是保经济税源的理念,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严格防范和查处违规征税收费行为,积极助力各类经营主体健康规范发展。

2024-06-23 17:52:31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我觉得,以我临时抱佛脚的粗浅理解,除了最后这一款规定的情况以外,对超过五年的涉税嫌疑或漏税,就应当不在追缴范围之内。当前经济和就业的压力都很大,各地各方面的政策都应当与中央的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不能见小利而忘大义,惊搅企业和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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