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8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49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7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591.72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5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367 名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
据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授予 367 名授予激励对象 591.72 万股限
制性股票,同意确定授予日为 2024 年 7 月 17 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6 月 22 日至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将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7 月 2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7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镇
江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镇江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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