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7 18:33:35 股吧网页版
恒顺醋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18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7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剩余股份401.2424 万股按照《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12,956,03 股减少为 1,108,943,608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 1,112,956,032元减少至 1,108,943,608 元。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股份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及减资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4,041.38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8,082.77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1-036)。
公司因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7.84 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3)。

二、回购实施情况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并于 2021 年 6 月 9 日披露了首
次回购股份情况,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37)。股份回购实施的后续进展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临 2021-042 号、临 2021-044 号公告。

回购实施期间(2021 年 6 月 8 日至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按规定每
月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002.2224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93%,回购最高价格 20.3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14.79 元/
股,回购均价约 17.2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约 17,324.18 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1)。

三、回购股份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用途安排,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91.72万股和9.26万股公司股票将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和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用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剩余回购股份 401.2424万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四、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剩余……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