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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5-15 22:55:29 股吧网页版
7家A股公司同日宣布: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解约潮或将持续
来源:中国基金报

  5月15日晚间,7家A股公司相继公告称,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中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记者注意到,上述7家A股公司不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大华所”)。

  近期,大华所因牵涉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被江苏证监局暂停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并处以相应罚款,之后又被深交所实施纪律处分。

  7家公司不续聘

  在上述7家A股公司中,伊利股份5月15日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取消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暨取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提案的议案》。

  伊利股份公告称,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近期相关事项尚待公司进一步核实,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取消续聘大华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类似情况也在上述其他A股公司中出现,即此前决定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但是在5月15日晚间的公告中决定取消续聘。

  部分上市公司明确不续聘原因。酒钢宏兴公告称,公司取消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是鉴于大华所近期被江苏证监局予以处罚。

  而在此前计划续聘公告中,部分上市公司提及大华所的优势。

  扬州金泉4月20日公告称,公司计划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度财报和内控审计机构,是“鉴于其审慎认真的工作态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同时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上述部分公司在公告中提及,公司决定取消续聘事项与大华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其对此无异议。

  大华所曾多次被罚

  官网信息显示,大华所创立于1985年,拥有超1500名注册会计师,上市公司客户超500家,常年审计客户破万。

  不过,大华所近年来多次被监管部门处罚。此次多家上市公司不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涉及江苏证监局的相关处罚。

  5月13日,江苏证监局官网披露行政处罚决定书,当事人为大华所及相关工作人员。

  江苏证监局认为,大华所在审计金通灵2017年至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时,风险评估及内控测试程序存在重大缺陷、未采取恰当审计措施应对舞弊风险、实质性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违反相关执业准则规定,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其违法行为跨越新旧《证券法》适用的特别情形,江苏证监局决定责令大华所改正,没收业务收入688.68万元,处以罚款3443.40万元,并暂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6个月。

  5月13日下午,大华所发表声明称,诚恳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自觉接受各监管机构、企业客户及社会各方的监督,并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改,在全所范围内组织深刻反省。

  5月14日,深交所对大华所及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决定。其中,深交所决定对大华所及相关人员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并对大华所给予六个月不受理其出具的证券业务和证券服务业务相关文件的处分。

  解约潮或将持续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5月15日晚间,已有17家A股公司取消续聘大华所为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这距离大华所被江苏证监局开出罚单,仅过去了两天。

  截至5月14日,聘任大华所为2023年年报审计机构的A股公司超400家。

  同时,正在排队审核的股权融资项目或将受波及。截至5月14日,大华所共有50单项目在排队审核,其中38单为IPO项目、10单为再融资项目、2单为并购重组项目。

  在业内人士看来,上市公司基于自身业务开展需求,以及规避风险等考虑,不续聘多次被监管处罚的中介机构在意料之中,更何况此次大华所的证券服务业务还被监管部门暂停了一段时间,很多计划续聘其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司等不起。

  4月30日,沪深北交易所新修订《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提出,如果出现“发行人的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依法采取限制业务活动、责令停业整顿、指定其他机构托管或者接管等监管措施尚未解除”的情形,发行人、保荐人和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告知交易所,交易所将中止发行上市审核,通知发行人及其保荐人。

  对此,IPO企业可以选择是否更换中介机构。

  《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4月修订)》显示,发行人根据规定需要更换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更换后的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保荐人或者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并对差异情况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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