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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3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6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八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3,531,969,65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6.3909
的比例(%)
(四)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8 人,出席 8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高欣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 股 3,530,919,550 99.9702 950,100 0.0269 100,000 0.0029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
律师:郝春虎、李明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对议案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8 日
报备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甘肃明昊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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