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钢宏兴:酒钢宏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6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核后,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经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此次对 2024 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调整,是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基于公司正常的业务需要所调整,能够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定价公允、交易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调整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田飚鹏、贾萍、刘朝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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