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26 17:42:25 股吧网页版
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3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变更将使公司控股股东由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力科创”)变更为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隆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本次股权转让协议存在附生效条件,尚需辉隆投资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控股股东变更事宜的基本情况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力金融”)控股股东新力科创拟将合计持有的新力金融 120,999,907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辉隆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后,辉隆投资将直接持有公司 120,999,90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3.60%,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2024年9月20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协议转让公
司股份暨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4)。
二、本次股份转让的进展情况

2024 年 9 月 26 日,公司收到新力科创的通知,新力科创与辉隆投资已签署
《股份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主体

甲方(转让方):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协议签署背景

1. 新力金融为一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的 A 股
上市公司,股票代码:600318,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其总股本为 512,727,632股。

2. 甲方为新力金融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持有新力金融120,999,907 股普通股,该等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3.60%,其中 84,699,937 股处于质押状态。

3.乙方为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乙方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控制。

基于上述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以资信守: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标的股份

1.1 甲方拟将其持有的新力金融 120,999,907 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的 23.60%及该股份项下所有的附带权益及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本次股份转让交易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

二、交易对价

2.1 根据北京华亚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所涉及的安徽新力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3.60%股权项目估值报告》(北京华亚估报字[2024]第 G13-0002 号),标的
股份在估值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为 82,885.00 万元;甲乙双方一
致同意本次交易价格以上述估值为基础,同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1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确认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 6.85 元/股,合计转让价款为828,850,000.00 元(大写:捌亿贰仟捌佰捌拾伍万元整)。

三、承诺与保证

3.1 甲方的承诺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具有合法身份之法律主体,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2)甲方签署及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对其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裁决、合同、协议或其他文件;

(3)甲方保证,其向乙方告知的以及上市公司向乙方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4)除本协议已披露的质押情况外,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甲方对标的股份拥有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股份权属清晰,甲方应负责在过户前解除质押;在完成本次交易后,乙方将对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拥有合法、有效、完全和排他的所有权且不存在任何负担;

(5)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上交所规定,督促上市公司办理相关披露手续,但上市公司披露乙方信息前,甲方应促使上市公司提前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