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3-28 22:29:40 股吧网页版
振华重工:振华重工关于转让所持中交南美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证券代码:600320 900947 证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所持中交南美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 年 3 月 28 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振华重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转让所持中交南美公司 17.21%股权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同意振华重工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转让所持中国交建南部拉美区域公司(以下简称“中交南美”)17.21%股权,交易对价约为 18,369.81 万元。双方约定该
转让过渡期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交割日(2024 年 3 月 28 日),由交易双方按
股比共同承担/享有。此次关联交易涉及金额为 18,369.81 万元。

中国交建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中国交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的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
经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除外)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该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概述

振华重工拟以非公开协议方式向中国交建转让所持中交南美 17.21%股权。
交易对价约为 18,369.81 万元。双方约定该转让过渡期为 2023 年 7 月 1 日至交
割日(2024 年 3 月 28 日),由交易双方按股比共同承担/享有。此次关联交易
涉及金额为 18,369.81 万元。

振华重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振华重工转让所持中交南美公司 17.21%股权所涉关联(连)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已经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同意相关内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前的 12 个月内,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经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除外)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5%。

二、 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中国交建为持有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规定,中国交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4369E

3.法定代表人:王彤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5 号

5.公司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6.注册资本:1,616,571.1425 万元

7.成立时间:2006-10-08

8.经营范围:对外派遣实施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港口、航道、公路、桥梁的建设项目总承包;工程技术研究、咨询;工程设计、勘察、施工、监理以及相关成套设备和材料的采购、供应、安装;工业与民用建筑、铁路、冶金、石化、隧道、电力、矿山、水利、市政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各种专业船舶的建造总承包;专业船舶、施工机械的租赁及维修;海上拖带、海洋工程的有关专业服务;船舶及港口配套设备的技术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国际技术合作与交流;物流业、运输业、酒店业、旅游业的投资与管理;地铁运输、地铁车辆、地铁设备的
设计、安装、修理、技术开发。(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9.关联方的财务情况: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1,135,007.42 万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8,197,807.65 万元; 2022 年营业收入72,027,453.9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10,384.50……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