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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3-28 22:29:40 股吧网页版
振华重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意见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3-29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 邮编:200041

23-25/F, Garden Square,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

2024 年 3 月

目 录

释 义...... 2
第一节 律师声明事项......5
第二节 正文......6
一、公司实施长期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6
二、 长期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及合法合规性......8

(一)关于长期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8

(二)关于长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9

(三)长期激励计划的其他规定...... 10
三、 实施长期激励计划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10

(一)公司实施长期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程序...... 10

(二)尚待履行的程序...... 11
四、 长期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12
五、 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13
六、 长期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13
七、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14
八、 结论意见......14

释 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中交集团 指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振华重工的控股股东

公司、上市公司、振华重工 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激励计划 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

《长期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指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
稿)》 划(草案修订稿)》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
和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按照长期激励计划规定有资格获授权益的公司董事、高
激励对象 指 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管理、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的日期,须确定在股权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满足之后。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时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
司股份的价格

有效期 指 长期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 10 年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
时间段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条件 指 根据长期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
满足的条件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
本法律意见书 指 股份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法律
意见书》

《公司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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