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2-08
证券代码:600321 证券简称:正源股份 编号:2024-005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7 日收盘价为
0.99 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 1 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 1 元,公司股票可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
币 1 元的上市公司,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1 条第一款规定,在上交所仅发行 A 股股票的上市公
司,如果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可
能被上交所终止上市交易,属于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 2024 年 2 月 7 日收盘价为
0.99 元/股,首次低于人民币 1 元,公司股票存在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历次可能因股价低于面值被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2.3 条第一款规定:首次出现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出现连续 10个交易日(不包含公司股票停牌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的,应当在下一交易日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其后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直至公司股票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的情形消除或者上交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以先达到的日期为准)。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二款的规定,交易类强制退市公司股票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本公告为公司可能触发面值退市的第一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
三、其他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源地产”)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收到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对正源地产进行预重整的《决定书》,并指定辽宁恒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正源地产临时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收到法院预重整决定书暨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号)。经向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征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源地产预重整相关工作在临时管理人的主导下有序推进,正源地产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不确定性,正源地产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了《2023 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号)。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000 万元到-14,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减亏但继续亏损。公司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受人造板市场产品需求结构化调整影响,纤维板部分被刨花板所替代,公司主营业务纤维板产品订单和销量大幅减少,纤维板市场需求和利润承压,人造板业务经营业绩亏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正源地产持有的公司 359,929,270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83%,已全部处于质押/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状态。正源地产持有公司股份存在被拍卖的可能性,公司控制权可能存在不稳定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4、截至 2023 年第三季度末,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9.36%,子公司成都正源荟置业
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99.8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包括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 319,9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1.39%,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 153,9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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