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07 22:42:59 股吧网页版
百亿级收购!瀚蓝环境拟私有化粤丰环保 标的公司将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来源:中国证券报

K图 600323_0

K图 01381_0

  7月7日晚间,瀚蓝环境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称,公司正在筹划通过间接子公司瀚蓝(香港)环境投资有限公司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收购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粤丰环保,收购金额约为119.5亿港元。此次交易完成后,粤丰环保将成为瀚蓝香港控股子公司,并从香港联交所退市。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截至7月5日,瀚蓝环境收报21.28元/股,最新市值173.5亿元;粤丰环保收报4.06港元/股,最新市值约99.05亿港元。

  拟私有化收购粤丰环保

  根据公告,瀚蓝环境此次拟联合投资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广东恒健”)和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南海控股”)向公司境内间接子公司瀚蓝(佛山)投资有限公司增资,并通过瀚蓝佛山直接子公司瀚蓝香港提出协议安排计划,以协议安排方式私有化粤丰环保。

  公告还表示,本次交易示意性注销价暂定为4.90港元/股,按照粤丰环保当前公开披露的已发行总股本24.4亿股计算,100%股权对应的整体金额为119.5亿港元。交易完成后,瀚蓝香港将持有粤丰环保约92.77%股份。

  据公开资料,粤丰环保于2014年在港交所上市,是广东省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发电企业,城市生活垃圾总处理能力达54,54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运营效率领先同业,总体产能利用率超100%,整体经营效率保持高水平。此外,随着多个项目已进入稳定运营期,公司资本开支同比大幅下降,经营现金流显著改善,具有潜在高分红能力。

  瀚蓝环境称,公司与标的公司从事的行业同为节能环保行业,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本次交易为同行业产业并购,符合国家战略方向,将提升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盈利水平,有利于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影响力,深化与省属国企的战略合作,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业务规模有望大幅提升

  据瀚蓝环境及粤丰环保年报披露的垃圾焚烧规模数据分析,本次交易完成后,瀚蓝环境在运营项目的垃圾处理量将达到7.35万吨/日,待建及规划项目达到1.68万吨/日,合计将超过9万吨/日,将有望跃升至A股第一、行业前三,业务规模和行业地位大幅提升,规模效应进一步显现。

  根据公告,本次交易瀚蓝环境将联合广东恒健、南海控股三方共同实施。资料显示,广东恒健的实控人为广东省国资委;南海控股的实控人为佛山市南海区国资局,与瀚蓝环境属同一实际控制人。

  业内人士表示,广东恒健是由广东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广东省级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本次参投是促进粤港澳大湾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的重要举措,将有望打造广东环保产业的“链主”企业。此外,南海控股作为瀚蓝环境的大股东,此次助力瀚蓝环境做大做强核心业务,体现了对其未来发展的信心。

  拓展未来发展空间

  瀚蓝环境是节能环保行业龙头上市公司,自2000年上市以来,公司先后完成多宗重大并购,从单一业务向综合服务延伸,经营规模迅速壮大,并积累了丰富的并购重组经验。此次瀚蓝环境与粤丰环保强强联合,有望通过协同创新和优化资源配置,进一步拓展未来发展空间。

  据介绍,瀚蓝环境与粤丰环保均有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手,瀚蓝环境的大部分项目位于福建省,粤丰环保主要项目位于广东省,双方布局均位于东部沿海省份。双方强强联合有望发挥协同共振的效应,为“大固废”战略发展打开更广阔的空间。

  据公开资料,粤丰环保与瀚蓝环境均高度重视ESG管理并获得业界认可,粤丰环保曾获得香港ESG披露贡献先锋大奖、ESG领先企业奖;瀚蓝环境曾获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ESG百强、粤港澳大湾区上市公司评级TOP10等荣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