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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1 15:55:19 股吧网页版
中盐化工:中盐化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4-037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7日将会议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的方式送达与会人员,2024年6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到7名,其中董事长周杰现场参加会议;董事乔雪莲、李德禄、屈宪章,独立董事胡书亚、赵艳灵、李强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周杰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中盐化工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根据《中盐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342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743,33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32%。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 342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计 4,743,334 股限制性股票按照相关规定解除限售,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关联董事周杰、李德禄、屈宪章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中盐化工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原对标企业鸿达
兴业(002002.SZ)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摘牌退市,未披露 2023 年度报
告。为保证对标业绩的合理性,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关于对标企业样本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批准对《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对标企业进行调整,在对公司
相应年度业绩情况进行考核时,将鸿达兴业调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标企业名单。

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依据充分、方案合理。
对标企业鸿达兴业(002002.SZ)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摘牌退市,根据
《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的规定调出对标企业。公司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标企业符合《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一致同意本次对标企业的调整,并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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