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5 20:13:33 股吧网页版
国机汽车:国机汽车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4-18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降低经营风险,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
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交易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货币,包
括美元、欧元、泰铢。
交易对手: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
资质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总规模为不超过等值 257,553.75 万元人民币,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止,上述额度在期
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
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在投资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
险或流动性风险、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一定体量的外汇收入,结算币种主要为美元、欧元、泰铢,当汇率出现大幅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
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汇兑风险,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开展只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结算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通过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期限,从而锁定结售汇成本,降低汇率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选择的交易对手方均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履约能力良好。公司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与上述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

(一)交易目的:为了降低经营风险,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进出口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院泰国有限公司、机械四院美国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匈牙利公司和中进(海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八家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二)交易金额:折合人民币金额不超过 257,553.75 万元。

(三)交易期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止,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四)授权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
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

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开展远期结售汇操作可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远期结售汇的产品结构简单,不涉及期权、期货业务及相关组合性产品,但也存
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低于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制度不完善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或流动性风险:如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远期结售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业务仅限于远期结售汇,所有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合同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该管理办法就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责任部门及职责、资质核准、年度预算、交易关联、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根据该管理办法,公司及子公司配备了专业人员,落实了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及风险监控措施,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2.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