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李薇作为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认真、勤勉、谨慎、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从专业角度出发,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积极关注及参与研究公司发展规划,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及管理情况;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在2023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概况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李薇女士,曾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学术委员会成员,曾兼任新疆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17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12月,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担任的专门委员会有关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三)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及相关利益安排,能够独立履行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对独立性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和6次股东大会,本人认真、勤勉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
是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沟通,充分利用
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审慎表决,客观、独立行使独立董事职权。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
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情况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李薇 8 8 0 0 否 6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
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对
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认为这些议案不存在
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2023年出席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参加审计委员 实际出席审计委 应参加提名委员 实际出席提名委
会会议次数 员会会议情况 会会议次数 员会会议情况
李薇 7 7 1 1
本人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在所任职的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积极发表意见,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
员职责,对审议事项保持应有的关注,审慎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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