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中兴财光华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于 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姚庚春先生,管理总部设立于北京,并在全国各地设立了 35 家分所。中兴财光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
业素养,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有合伙人 183 人、注册会计师 824 人。
中兴财光华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IPO 审计、发债审计、新三板年报审计及其他特定目的审计,服务的客户遍及电信、金融、保险、证券、石化、石油、钢铁、有色金属、陶瓷、外贸、纺织、物产、电力、电子、电气、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领域。
中兴财光华 2023 年度业务收入(未经审计)11.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未经审计)9.62 亿元;2023 年出具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 9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一次会议,认
真审核了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了与公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并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4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与
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及公司财务负责人召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计划沟通会议,就审计工作人员安排、审计工作的进展、重点审计事项以及针对特殊事项的审计策略进行了深入沟通。
3、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公司 2023 年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并将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 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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