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
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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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审核报告
二、审核报告附送
1. 差错更正表
2.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三、审核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陕西航天动力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航天动力”) 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26 号)(以下简称“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公司 2016 年、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根据《企
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现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行政处罚书相关内容:
(1)航天动力开展专网通信业务的情况
航天动力为迅速扭转业绩下滑趋势,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达到股东考核要求,经总经理
办公会决策后于 2016 年以贸易方式参与隋田力专网通讯业务。2016 年至 2020 年,航天动力
及其子公司陕西航天动力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节能)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该项业务属于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一个环节。与隋田力合作期间,航天动力该业务涉及的全部客户和供应商均由隋田力及其相关人员指定,相关交易合同由隋田力及其相关人员提供,交易价格、数量等合同要素主要由隋田力方确定,航天动力不参与产品加工、仓储及运输环节,不具有交易标的的控制权,不承担交易的售后责任,交易标的从供应商直接运输至客户,交易标的实质是没有实际的第三方市场或使用价值的通讯设备,除融资性贸易外,航天动力实际为交易的资金通道方。航天动力开展的专网通信贸易业务,相关交易均为虚假、不具有业务实质,虚增收入、利润,导致相关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航天动力 2016 年至 2020 年定期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016 年至 2020 年年报,航天动力智能数据模块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
43,458.54 万元、85,360.20 万元、77,242.79 万元、165,951.30 万元和 8,217.08 万元,分别占当
期营业收入的 24.09%、46.38%、40.92%、62.59%和 6.58%,该项业务当期利润分别为 788.03
万元、1,977.61 万元、1,871.30 万元,1,353.23 万元和 1,223.17 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20.66%、73.84%、50.38%、14.33%和 36.01%。航天动力的上述行为导致其披露的 2016 年至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追溯调整说明:
公司于 2016 年至 2020 年开展的智能数据模块业务属于专网通信贸易业务,该项业务属于
隋田力专网通信自循环业务的一个环节。公司将专网通信业务按照融资性贸易和资金通道业务性质,对专网通信业务涉及的收入及利润更正后均不予确认。
公司在追溯调整中使用“其他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负债”作为专网通信业务的过渡性科目。将各年度期末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列示为“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列示为“其他流动负债”,将业务持续期间营业收入扣除营业成本及各项费用的净收益调整至其他流动负债。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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