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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19 15:49:15 股吧网页版
精伦电子:精伦电子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0


公司 代 码:600355 公司简称:精伦电 子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精伦 电 子股份有限公 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 于 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 报 告内部控制评 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 部 控制评价报告 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 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 素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 控 制审计意见是 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 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 控 制审计报告对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 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 致√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 评 价范围的主要 单位包括: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2. 纳入 评 价范围的单位 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 评 价范围的主要 业务和事项包括:

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大部分;包括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社会责任、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研究与开发、项目投资、担保业务、资金管理、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办公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

(1) 内部环境

①公司治理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的职责权限明晰,形成了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相互制衡的内控组织架构体系。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并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重大资产的购买、出售等。

公司董事会由 6 名成员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召集股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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